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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23年 不算离婚
2011-08-1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问:我是四川的退休工人,在重庆沙坪坝区歌乐山一老年公寓生活了7年。我与妻子感情不和,已经分居23年。请问:这种是否算离婚?如果不算,我是否有权拒绝她来干扰我的生活?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罗小平律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因此,尽管分居长达23年,仍不能算离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相互忠实的义务,刘先生婚后的财产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因而,刘先生妻子只要未侵害他的人身自由和人格权的完整,未损害他的身体,有权利对刘先生的日常生活加以干涉。(作者:王明 杜彦 杨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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