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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次日“夺物”闹纠纷 前儿媳找人捅伤婆婆
2011-08-05作者:未知来源:晚报讯

  头一天法院判离婚,第二天一大早,前儿媳就带人上门拉东西,双方在争执中婆婆被前儿媳的表弟捅伤手腕,矛盾骤然升级。近日,武城县公安局李家户派出所,经过近两个月的调解,终于使这起民事纠纷在双方满意的情况下画上了句号。

  ??2011年6月8日上午,武城县李家户乡某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事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伤者陈焕芝(化名)的儿子和儿媳王淑英(化名)在6月7日刚刚由法院判决离婚,没想到6月8日一大早,王淑英就带着一帮亲属回婆家拉东西,双方因为一件物品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在争执中,王淑英的表弟李东国(化名)将陈焕芝的手腕捅伤后逃跑。陈家人见此情景异常激愤,遂扣留了王淑英用来拉东西的一辆三轮车和一辆桑塔纳轿车。

  ??民警首先安抚了双方情绪,在现场取证后,安排陈焕芝到医院就诊。随后,将王淑英等人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当陈焕芝被鉴定为轻伤后,在民警的积极协调下,王淑英一方愿意进行赔偿和解。但是,在赔偿数额上双方出现分歧,再一次发生争执,僵持不下。同时,陈焕芝一方拒绝归还扣押车辆。民警告知双方,如果不同意调解,可以到法院起诉,但双方均坚持让派出所调解。

  ??群众事无小事,经过民警的真诚沟通和不懈努力,7月底,双方在民警的公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淑英赔偿陈焕芝2万元,陈家将扣留车辆归还王淑英。随后,在民警的监督下双方交换了钱物,这起持续了近两个月的前儿媳与“旧”婆婆的恩怨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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