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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逝后妻女闹官司
2011-07-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2006年,时年51岁的外地人陈英(化名)再嫁到武汉,跟居住于中华路的男子容宇(化名)成婚。容宇一年前丧妻,有一个23岁的女儿小美(化名),住的是与亡妻共有的房改房。两年里,两人相处得还不错。不料,2008年下半年,容宇身体出现不适,9月被确诊患上肝癌,已是晚期。

  此后,陈英每天尽心尽力照顾容宇,直至当年10月底容宇去世。后事办完后,小美拿出了一份容宇生前委托的律师见证的遗嘱,上称:位于×路×号× 单元×楼×号的房屋,建筑面积73.13平方米,上述房产中属于我所有的份额,在我去世后,全部交由我女儿一人继承,其他人不得干涉。见此遗嘱,陈英既吃惊又伤心。她称,容宇在生前曾向她许诺,为感谢她的照料,会留部分遗产给她。她还称,容宇病后一直卧床,行走都困难,自己也一直在身边照顾,却根本不知道他立遗嘱的事。所以,陈英对此遗嘱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不愿配合小美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此后两年,她也一直住在这个被继承给小美的遗产房里不肯搬家。

  据中华路法庭调查,容宇立遗嘱确有其事。当年10月,容宇与战友一道,到离家很近的一个宾馆,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在律师见证下立了遗嘱。当月,他还匆忙操办了女儿的婚事。办完这两件大事后,他才安心离世。

  去年年底,小美将继母告上法庭,要求解决继承纠纷,确定房屋权属。经调解,小美表示,念在继母对父亲逝世前的照顾上,愿给予8万元的补偿。而且,由于陈英在武汉没有住所,双方协商同意陈英年底再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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