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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之离婚路
2011-07-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再婚十年终散场

  近日,71岁的张老汉和65岁的李老太在再婚十年后离婚。两人再婚前都因丧偶而独居,后来在村里热心人的牵线下登记结婚

  婚后,张老汉觉得李老太太爱往外跑,“长期不回家,不给我煮饭也不给我洗衣服,有老婆跟没老婆一个样!”张老汉觉得老人走在一起就图有个伴,有个说话的人,“而且我的耳朵不好,眼睛也不好,需要有人照顾”。面对张老汉的指责,李老太觉得很委屈:“我们两个都没有收入,我想趁现在身体还硬朗,出去打点零工,希望家里日子能够宽余些!我看你就是想娶个保姆回家!”

  由于对老伴不满,张老汉曾于2010年7月起诉离婚,后经调解和好,这次,他是铁定了心要离婚了。法庭上,承办法官再次做张老汉的工作,希望他与李老太和好,但张老汉态度坚决地要求离婚,最终李老太无奈同意,她说:“其实我不想离婚的,但听他口气,他不如直接请个保姆好了。”

  财产纠葛困扰再婚老人

  今年68岁的郑先生是个退休工人,他在再婚12年后,跟陈女士离婚了。

  郑先生的第一个妻子因病去世后,他将全部心血放在了女儿小郑身上,一直未再另娶,直到1999年,女儿结婚后建议他再找一个伴,这样郑先生认识了离异的陈女士,两人于1999年底登记结婚。

  陈女士也有一个女儿小陈,没有工作,时常向母亲讨要零花钱,虽然每次不多,但差不多每隔一个星期就要来拿。陈女士没有退休工资,很多次都是郑先生出钱。为这事两个人有过争执,每次陈女士都站在女儿一边。

  “后来,她竟然提出把我们住的房子过户到她女儿的名下,这所房子是我和前妻共同购买的,前妻去世后便过户给了女儿,这个要求太莫名其妙了,我当然不接受。”两人的隔阂由此产生,此后陈女士要求郑先生的女儿小郑每月支付她赡养费,被小郑拒绝,再后来郑先生因病住院,陈女士也很少前去护理。

  郑先生觉得跟陈女士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2010年底他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未成,但两人的关系仍旧没有改善。今年5月,郑先生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破裂,支持了郑先生的离婚诉请。

  [警示]

  对老年人再婚社会应予理解,但有些老人的再婚动机不够纯粹,比如有的人名义上结婚,在心理上只想娶一个“保姆”来照顾自己;有的人出于对物质的关注,在双方单薄的感情基础上就选择结婚,这样的婚姻很难经受时间的考验,往往以破裂告终。而且再婚老人的婚姻由于少了孩子的纽带作用,感情往往比较脆弱,家庭的芝麻小事也能引发夫妻感情的破裂。老年人的再婚处理不当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给生活带来新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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