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男子与妻子离婚后仍住一处 因经济纠纷砍伤对方
2011-07-14作者:未知来源:京华时报

  结婚20多年的赵林凤和妻子离婚后,仍然同住在一处房屋内,只因家庭财产问题发生纠纷,赵林凤挥刀狂砍妻子20余刀,造成妻子重伤。昨天记者获悉,房山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林凤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赔偿前妻经济损失15.6万余元。

  1986年,赵林凤和妻子阿娟(化名)结婚,两年后儿子出生。赵林凤因为肢体三级伤残,每天骑着三轮车在自己住所周边闲逛等活儿,妻子阿娟是的姐,承担着这个家庭几乎全部的支出。2009年2月,两人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并离婚。尽管已经离婚,但因为房产无法分割,两人仍居住在一套房子内。平时赵林凤住在北屋,妻子阿娟住在客厅,儿子住在南屋,但夫妻互不说话,互不干扰,甚至厨房都有着各自的餐具。

  离婚后,两人因为房子和钱的问题经常发生口角,赵林凤希望阿娟给他20万元,而阿娟则想把房子卖掉后该给多少由法院定夺。去年12月,阿娟因分房产的问题,将前夫起诉到房山法院窦店法庭。当年12月3日,赵林凤得到法院通知后,越想越生气,晚上回家一个人喝起了闷酒。次日凌晨3点,赵林凤从厨房拿起菜刀,悄悄地推开了阿娟的房门,向其头部、面部、颈部、手部、腰部一顿乱砍。看到前夫起了杀心,阿娟情急之下屏住呼吸装死,赵林凤以为阿娟死了,关门离去。两天后赵林凤给儿子打电话,让他回家给母亲“收尸”。根据这个线索,赵林凤被抓获。

  庭审时,阿娟提出了19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她说起被砍过程时几度哽咽。在法庭要求阿娟展示自己被刀砍的伤口时,她左手托着已无法自主抬起的右手,向赵林凤喊道:“都过了6个月了,我的手还是不能抬起,你看看,都是因为你!”检察机关认为,赵林凤犯有故意杀人罪,应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量刑。而赵林凤的辩护人认为,他在主观上不想置前妻于死地,因此砍了她20多刀都没有致死,应属于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庭审快结束时,赵林凤低下头说,自己法律知识淡薄,希望得到宽大处理,对于阿娟他觉得很内疚,“我真的对不起她”。

  法院认为,赵林凤持械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权,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有犯罪未遂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 (记者王秋实)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