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家中施暴 亲手毁掉婚姻
2011-06-23作者:未知来源:法治在线
今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依法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皮某离婚。
原告李某与被告皮某系在被告表姐的介绍下相识的,李某是典型的80后,而皮某却是70后。虽然两人相差有十几岁,且皮某已有过一段婚姻,但是由于被告长相稍显年轻且有些帅气,另原告李某心动不已。恋爱期间,原告发现被告脾气暴躁,甚至对原告动手,但是被告主动承认错误并热情照顾原告家人,原告被其诚意感动,最终双方步入婚姻殿堂。谁曾料想,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婚后不久,被告又开始对原告动手,即使是在原告怀孕期间也未能幸免。而且生气的理由仅仅是一些小事情、小矛盾。被告一次次的对原告施暴,另原告的心生怯意,惧怕回家。原告向法官哭诉道自己的心被打怕了,打凉了。被告经常性的家庭暴力使原告彻底丧失了与被告维持夫妻关系的信心和决心。分居一年之后,为了使自己从这段失败的婚姻中解脱出来,李某鼓起勇气起诉与皮某离婚。
本院认为,夫妻间本应该相敬如宾,相亲相爱。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使得原告都惧怕回家与被告共同生活。分居一年多以来,双方互无联系,原、被告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遂作出准予原告李某与被告皮某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