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 就别再找她 强奸前妻前夫被判四年
2011-04-01作者:未知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怀远县的姬某虽然与妻子路某离婚,但是因为其拥有房屋的一半产权,所以离婚后仍住在家中。一天夜里,姬某强行与前妻路某发生关系,前妻一怒之下报警。近日,姬某因强奸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怀远县环保局职工姬某因与路某感情不和,于2006年及2008年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未果。 2009年姬某第三次起诉离婚,因路某下落不明,同年10月20日法院经公告缺席审理并判决两人离婚,共同财产住房一套,两人各享有一半产权。去年8月24日路某回家才得知自己已与姬某离婚,但由于姬某拥有房屋的一半产权,所以还是理所当然地居住在自己家中,并强行与路某住在同一间卧室里。去年10月14日凌晨,姬某在前妻路某的卧室内,强行与路某发生了性关系,盛怒之下的路某报了警。 (宋海灵、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