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类型的婚姻的离婚特点
导读:婚姻是一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又想出来。可是,再次进去的人,其中不少又要出来了。本文记述各式婚姻离婚特点。
老夫少妻型
一类是丧偶男性和初婚的年轻女性的婚姻,另一类是成功男士与第三者的婚姻。
男方在失去妻子后,耐不住孤单寂寞,一心只想走出凄凉,找一个伴,度过余生,绝大多数会找一些年龄偏小的女性来伴他余生。而在相处的过程中,由于年龄上的悬殊,很难相互理解,很难跨越年龄的代沟;更何况此类男性也会有其自私的一面,生怕哪天女方会红杏出墙,给自己戴上了绿帽子,更害怕被抛弃还被拐走自己的财产。
在大部分与第三者的婚姻中,由于自己是有过错方,在与原配离婚后,内心常常有愧疚感,对原配和孩子颇为关心,且常常因子女等因素很难与原配彻底了断关系,甚至有的男性依旧担负着原配和孩子的生活责任。在匆匆忙忙步入与第三者婚姻之后,发现当时婚外恋时的激情四溢,婚后依旧被柴米油盐酱醋茶代替,原来回避的具体生活还跟从前一样,依旧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子女。
中年再婚
30-50周岁的中年再婚家庭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再婚后生育或者未再生育的,因第一次婚姻中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一系列问题的关系,和前夫(妻)来往频繁(包括电话、见面、上门),再加上有金钱上的支出(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常常会导致再婚男女彼此间相互不信任,相互猜疑,长此以往积压在心里的对对方的不满就会与日俱增。
绝大部分再婚人员对配偶和前夫(妻)的来往频繁表示能理解但内心不能完全接受。大多数人会拿对方的缺点和前一次婚姻中的对象优点去做比对,这就好比拿放大镜看缺点,芝麻变西瓜。
复婚人群
离婚必定是有原因的。复婚当然还有感情在。婚姻的三年之痒也好、七年之痒也好,步人婚姻后爱情慢慢被生活的责任和义务替代、爱情退却了亲情却还没有多少,这个时候第三者最容易入侵,重觅爱情滋味自然如排山倒海般壮观。无过错方触及原则问题都表现为一哭二闹三上吊,之后选择尽快放弃婚姻,越快越好。其实生气之余更多的或许是冲动。单纯地认为拿到离婚证就可以解脱了,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风波过后,一切恢复平静,必定想起了很多对方的好,再看看天真可爱又无辜的孩子,后悔之意油然而生,此时觉得问题没有当时认为得那样严重。觉得应该可以处理得更为妥当,也认为更多地应该为孩子考虑。在草率复婚后,发现问题还是原先的那个问题,依旧杵在那里,不曾改变。而在商议复婚时双方心里都会认为和自己复婚的对方是对原先问题妥协的一种表现,这其实是沟通上的不畅,而在再次失望、失落、僵持一段时间痛定思痛后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再次放弃婚姻。
老年人群
高龄夫妇的离婚呈上升的趋势。此类人群再婚的出发点相对比较单纯,更多的是“生活需要”,而不是“感情需要”。因当年某些原因(丧偶或离婚),现子女均已成家,此时找个伴侣只为说话解解闷,散步有人陪。而在年迈之后,在生活很难自理的情况下,都由各自子女照顾,也因各自的财产都想由各自子女继承,不想在他们百年之后子女们会有财产方面的纠纷,所以由各自子女陪同来办理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