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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房“假离婚” 人财两空悔当初
2011-03-04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北京、上海等地的楼市限购令出台后,便有人以假离婚或假登记房主等方式规避房产调控政策。今天(北京)海淀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就近日审理的相关案件发出提示,“假离婚”、“假登记”虽然表面上“突破”了房产调控的限制措施,但其背后却隐藏诸多法律风险,一些当事人为此闹上法庭,还有些人为此遭致严重的财产损失。

  案例:“假离婚”导致人财两空

  男青年王某与女友张某在结婚后,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两套商品房。由于北京房价上涨很快,小两口从购买的房子中获利颇丰,于是想继续购买第三套商品房并从中获利。

  但2010年北京出台的“认房又认贷”和“限购令”调控政策,让这对夫妻的想法受到限制。丈夫王某与妻子张某商量后,便打算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两套房产都分到张某名下,而王某名下一套房子也没有,等王某购买了第三套房屋后,两人再复婚。

  然而在离婚后,王某需要用钱去购买房屋时,不想前妻却一再推托,不久王某就无法联系上张某的手机。其后,小王才发现小张名下的两套房屋已被张某卖给了其他人,而张某也不见了踪影。

  法官:警惕离婚财产法律风险

  海淀法院民事审判法庭法官告诫说,现实中有些利令智昏的人以为可通过“假离婚”的方法规避政策,但“离婚”在法律上会产生财产分割的效力,从而导致财产产权转移,张某在离婚后出卖其名下的财产也是合法的,王某也无法要求张某返还其房款份额。在金钱与感情之间,感情不一定能战胜金钱的诱惑。法官奉劝通过这种方法规避的人,要警惕离婚财产法律风险,免得像王某一样“假戏真做”,房子和老婆都没了,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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