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五种思维误区引发老人赡养危机
2011-01-20作者:未知来源:人民网

  导读:人人都会变老,养老的问题不可回避。然而现实生活中,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农村、在基层的比率更高。据调查,不赡养老人主要缘自五种误区——

  ◆误区之一:不照料晚辈不赡养

  当今社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年轻一代承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此,不少年轻夫妇不体谅父母的身体状况,也不体谅他们在生活收入等方面的难处,将孩子的饮食起居、上学接送、日常管护等任务一股脑儿地推给父母。在他们心目中,认为父母照料自己的晚辈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老人们在几个子女中处理不当或稍失公平,个别子女也会认为长辈“一碗水不端平”,厚此薄彼。有子女说:“父母照顾了谁家的孩子,谁就应当赡养。”言下之意,父母没有照顾自己的孩子,自己便不用承担赡养义务。

  【导读】依照法律规定,在父母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外)祖父母对于(外)孙子女是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所以,以老人不照料晚辈为由,对抗自己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这于法于理都说不通。

  ◆误区之二:出嫁的女儿不赡养

  有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滕老汉夫妇是一对年届古稀的普通农村夫妇,育有三子一女。小儿子自小痴呆,其余两个儿子在本村务农,日子拮据;女儿早年进城务工,生活条件还算不错。多年来,滕老汉夫妇一直靠两个儿子照料。随着年事渐高,加上还要抚养痴呆小儿子,老两口晚年生活越来越困难。

  为此,滕老汉多次进城要求女儿也承担一部分赡养责任,却遭女儿拒绝。因为女儿认为自己已经出嫁,不再承担赡养义务。

  无奈之下,滕老汉夫妇将女儿告上了法庭。该案判决后,被告仍不履行赡养义务。法官只好向其单位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依法扣划被告每月的120元工资作为赡养费。

  【点评】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里所讲的子女,包括已婚、未婚的成年儿子和女儿,也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所以说,出嫁后的女儿同样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误区之三:不继承遗产不赡养

  现实生活中,一些子女以放弃遗产的继承权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其实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年逾八旬的陈老太,生有两个儿子。老伴在6年前病故,陈老太一直随大儿子生活。大儿子夫妻俩都是企业职工,收入不多,近年来又要供两个孩子上大学,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而陈老太的二儿子开出租车,月收入两千元以上。为此,陈老太多次要求二儿子履行赡养义务,但二儿子却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为由予以拒绝。老人一气之下将二儿子告上法庭。

  法院受理后,多次对陈老太的二儿子进行法制育,最终使双方达成赡养协议。

  【点评】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这一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有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误区之四:父(母)再婚不赡养

  俗话说“改嫁的娘,倒掉的墙”。父母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亲生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吗?

  两年前,老潘的老伴去世。2003年7月,老潘与丧偶多年且无儿女的退休职工老刘师傅结婚,但由于老刘体弱多病,收入较低,两位老人生活十分困难。去年底,老潘要求儿子与女儿履行赡养义务,却被儿女以母亲再婚有人扶养为由予以拒绝。老潘无奈,将一双儿女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系母子关系,虽然原告已经再婚,但赡养义务不能因扶养关系的重新形成而消失;况且原告年事已高,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要求被告赡养扶助合情合理。法院判决老潘的儿女履行赡养义务,每年给付原告粮食500斤,其他生活开支折合800元。

  【点评】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其养老问题便由新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一条,即第30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遵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误区之五:分家不公不赡养

  分家析产,因城市和农村有所不同。

  在城市家庭中,一些子女参加工作较早,在父母购置家电、房屋等大宗财产时,该子女将其工资等收入交给父母,使该收入也用于家庭投入。在分家析产时,一些老人却将这一部分财产平均分配给所有子女,从而产生纠纷。在农村家庭中,儿子结婚由父母操办,结婚不久又分家另过,这样势必将父母拼命积攒的家庭财产转化为子女的财产。

  现实生活中,一些子女便以父母偏心眼儿、分家不公为由,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与法律相悖的。

  【点评】赡养老人和分家析产是不同的法律关系。赡养,是子女对父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分家析产,是分割家庭共同财产,是纯粹的财产关系。若认为分家不公,可通过独立的诉讼来解决;但不论分家公与不公,均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