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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婚姻观三部曲:展现女性大解放
2010-12-17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导读:100年,世界妇女在为自己的权益和地位不懈努力,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劳动报酬以及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这期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女性的婚姻观也发生着快速而深刻的变化。

  一、婚姻由父母包办,结婚是减轻生活压力

  “新中国成立之初,择偶虽自由了,但大多数人的婚姻还是由父母包办”,70岁的兰州市民巴秀英说,那时女性根本没有择偶理想,对小伙子没有要求,“能吃苦、能过日子就行。”

  巴秀英回忆说,当时自己没工作,为减轻家庭负担就结了婚。介绍人把男方领过来,双方大人觉得合适,自己也就同意了这桩婚事。

  1950年,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女性几乎没有择偶自由、婚姻自由家长包办的现象逐年减少。但“文革”开始后,听从组织安排、先结婚后恋爱成为七十年代婚恋的普遍现象。

  曾响应国家“上山下乡”号召,留在内蒙古结婚生子的花甲女士王雪茹说,当时爱情是被批判的“小资产阶级情调”,“上山下山”开始后女性在当时的条件下非常辛苦,为减轻压力就会和当地的男青年结婚,根本没有爱情之说。

  二、谈恋爱:光明正大的事

  “文革”结束后,婚姻恢复了本来面目,“谈恋爱”成为一件正大光明的事情。随着电影《庐山恋》镜头里的“热吻”,中国女性才真正进入择偶自由的历史阶段。

  “那个时候所有的女性都像《庐山恋》里的周筠一样,美丽而纯洁。女性开始大胆追求美好生活和自由爱情,‘纯美’成为女性的爱情圣经。”今年60岁的退休教师刘翠珍说。

  刘翠珍说,当时的爱情是“羞涩”中的自由,有一种朦胧美,男女青年都以爱情为理想,爬山、看电影、读诗歌、跳交谊舞是男女青年热恋时的活动,“那个时候才感觉女性和男性的地位是平等的”。

  三、“朦胧美”膨胀:女性追求独立自由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女性意识的觉醒,人们情感诉求开始“膨胀”,婚外情、二奶、试婚、丁克、剩女等新生社会现象开始不断触及中国传统道德底线。

  西北民族大学青年教师陈丽华认为,这些现象正好反映出当代女性追求自我的观念。她说,21世纪的女性对婚姻有了全新思考,更多强调自己的人格尊严、自由和独立,对家庭观念、择偶标准、离婚再婚也有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事业、收入、住房等成为女性择偶的现实考虑。

  陈丽华表示,如今女性经济的独立和社会的开放、宽容,让中国女性在婚恋问题上有了更多元的选择。从以前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现在的“剩女”,可以看出中国女性更加注重自由和自我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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