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成立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 受害者可免费入住7天
提示
遭丈夫殴打有家不敢回?别担心,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了个温暖舒适的临时之家!昨日,长沙市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在长沙市救助管理站挂牌成立,该中心免费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暂时无法回家居住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一般入住时间在7天内,特殊情况经市妇联审核批准后,最多可以延长3天。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湘涛,市委常委元明出席挂牌仪式。
家庭暴力90%为老公打老婆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据长沙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陈香介绍,目前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中,以男性依仗体力殴打女性的居多,占据了9成以上 ,“这是男女体力悬殊和传统观念导致的”。
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陈香表示,不少妇女在一次次遭受暴力后选择了沉默和容忍,以为自己的退让会换来丈夫良心的醒悟,还有一些妇女受传统观念约束,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这些实际上是纵容了对方的施暴。“这些都是不对的,有了一次很容易有二次三次,一定要坚决抗议,情节严重的必须向妇联、派出所等部门寻求帮助。”
部分受害人有家不能归
这是开福区妇联遇到过一个让人扼腕痛惜的案例。“小女孩才13岁,已经被养父强奸了好几年!”开福区妇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女孩叫婷婷(化名),长得十分秀气,原本成绩一直很好 ,只是升入初中后开始变得内向、成绩也下滑,在要好的同学家长询问下,婷婷说出了令人震惊的事实, 同学家长迅速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
原来,8年前父母双亡后,年仅5岁的婷婷就过继给了一个无子家庭,原本养父母十分疼爱她,但弟弟出生后,婷婷不得不离开了那个温暖的家,在好心人帮助下,找到了如今的一个同样也是无子女的富裕家庭,却没想到遭遇到了这样的悲剧。事发后,婷婷的养父被公安机关拘留,养母视她为眼中钉,婷婷成了无家可归的弃儿。
岳麓区妇联也曾接到过不少家庭暴力的案件。让工作人员印象深刻的是去年,一个母亲带着孩子找上门来哭诉,“我忍了七八年了,他连孩子都打,我再也忍不下去了!”原来,肖女士和丈夫结婚一年多后才发现他是个酒徒,每次喝醉就会打人,一旦打完了就会向她道歉,表示下次再也不会了 。她开始还相信,但几年下来,丈夫不但没收敛,反倒变本加厉,“我的身上伤疤是好了又有,几年就没完整地好过!什么凳子、扫把、板子,抓到什么就朝我丢过来!不喝酒也打人!”
肖女士决意离婚,但丈夫却把她的身份证和家里的存折、银行卡都藏了起来,让她没办法离开家,无奈之下只有寻求妇联帮助。而当时还没有庇护中心,岳麓区妇联工作人员自掏腰包帮助肖女士住了好几天宾馆。
庇护中心给他们一个温馨的家
昨日,记者实地探访了安置在市救助管理站内(长沙市人民中路窑岭村巷47号)二楼的庇护中心。两间宿舍里各自安放了两张1.2米宽的小床,上面铺着蓝白格子条纹的床单和被套,在床头摆放了牙刷牙膏、被子、毛巾、肥皂等日常用品,旁边还有崭新的塑料桶、热水壶等。宿舍隔壁是活动室,里面摆放了一台大电视机和数张椅子,墙上还书写了一个大大的“家”字,看上去十分温馨。要是想上网查资料的话,隔壁还有一间办公室,里面电话、电脑一应俱全。
这里还设立了驻“中心”警务室,专门负责受庇护对象的人身安全,此外还有专人参与“中心”的接待 、管理、服务等工作,为受庇护对象提供必需的生活援助和人文关怀,民政、妇联、卫生、司法、财政等部门也会积极提供心理疏导、疾病防治、法律援助和入住“中心”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服务。“我们会帮受害人提高维权意识和反对家庭暴力的能力,积极化解矛盾。”
一般可在此免费入住7天
“凡是确因家庭暴力侵害,继续在家居住可能发生意外,在本市暂时无处安身,需要临时庇护救助的妇女、儿童、老人等都可以申请免费入住。”市妇联主席谭慧慧介绍。关于申请入住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的程序,谭慧慧解释,当家庭暴力发生时,家庭暴力承受人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报警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妇联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庇护登记表》,经市妇联审核批准并签字盖章后,受庇护人方可入住。
“如果男性遭遇暴力前来寻求帮助,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庇护中心已经考虑到,“我们将根据性别安排分开住宿,尽量安排同性工作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法律帮助。”
“入住时间一般不超过7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入住时间的,须办理续住手续,经市妇联审核批准后,延续日期最长不超过3天。” 谭慧慧表示,入住期间食宿免费。而对于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或者庇护期间突发疾病的受庇护对象,庇护中心将及时送市救助管理站定点医院救治,救治费用原则上由受庇护对象自负,若受庇护对象暂时无法支付,由庇护中心垫付,受庇护对象离开“中心”前应偿还该费用,确有困难无力支付的,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执行。
“受庇护对象如果提前离开,应提出书面申请,在其亲友陪同下办理手续方可离开。”谭慧慧表示这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
提 醒
受害人要注意保存证据
据市妇联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受理的婚姻家庭类信访中涉及到家庭暴力的逐步减少,妇女地位得到明显提高。2008年岳麓区法院发布了全省首个“人身保护令”,并于2009年在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长沙县等地进行推广试点,近年还开展了“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村)”等活动,均取得明显效果。今年市政法委又出台了全国首个明确“司法执法”反家庭暴力的《关于深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司法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为长沙反家庭暴力构建了多机构配合联动机制。如今,长沙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正引起全国关注。
“最关键是不要沉默,要对家庭暴力说NO!”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呼吁,“在遭遇到家庭暴力时,要注意保留各种证据,如报(处)警记录、法医鉴定、病历记录、调解书、妇联等组织的记录或证明、照片或视听资料等等,这样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 后
要寻求庇护,更要勇敢维权
家庭暴力是一种丑恶的社会现象,严重破坏社会组成细胞——家庭,侵害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长沙市成立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无疑是对因遭受家庭暴力无家可归的受害者的一种人性关怀,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的温暖。但对受害者来说,寻求庇护只是权宜之策,要彻底摆脱家庭暴力的侵害,需要受害者勇敢地站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施暴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施暴者才会受到震慑,家庭暴力才会越来越少,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