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骗彩礼两年结三次婚
2010-10-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密云县河南寨镇女子石某,为骗取他人彩礼,两年之内三次“闪婚”。新郎贺先生在受骗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石某归还彩礼17000元,石某虽然同意返还,却在调解书生效后人间蒸发。昨天记者获悉,贺先生已向密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7年,石某与河北滦平的贺先生经人介绍后结婚,贺先生为了表示诚意,在结婚之前给了女方见面礼17000元,并举办了隆重的婚宴,一家人十分高兴。可就在婚宴之后第二天,石某却莫名其妙地坚持要求离婚,而且不愿说出离婚原因。后来贺先生了解到,石某在2007年以前已经在滦平与另一名男子同居,这事让贺先生一家后悔莫及。于是贺先生在2008年起诉到法院,要求与石某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贺先生与石某离婚,石某返还彩礼17000元。
但调解书生效后,石某就离家出走逃避还款义务。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调查到,石某曾在怀柔出现过,可法官追到怀柔后,发现石某已经离开,在离开之前又与当地的一男子结过婚,并且和在滦平情况相同,结婚没几天就离婚了。经过法官的努力,石某的父母同意交还部分彩礼。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执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