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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走十年未归突然起诉争要儿子
2010-10-1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结婚生下小孩后,丈夫与妻子“分居”,妻子养大孩子。可10年后,丈夫突然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小孩。昨日,记者从寮步镇法律援助办获悉,为了争回儿子的抚养权,妻子阿良(化名)向该办求助,最终获得小孩的抚养权。

  “他对家庭生活从不过问,小孩一直是由我抚养……”讲起自己婚姻的不幸,阿良满脸泪水。阿良说,10年前,她与阿春(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下一个儿子小峰(化名)。由于性格不合,夫妻双方经常吵架。直到有一天,阿春开始离家出走,并从此不再向家里支付任何费用。到了今年年初,阿良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丈夫起诉离婚,并要孩子的抚养权。无奈之下,阿良来到寮步镇法律援助办事处,请求法律援助。

  在法庭上,阿良的代理律师说,小峰出生后,一直由被告抚养,与被告建立了深厚感情,也适应了现有的家庭生活环境。小峰应由被告直接抚养为宜,原告应支付抚养费。另外,原告在小峰出生后离家出走,对家庭生活不予过问,也未支付过家庭基本开支费用,原告应对有经济困难的一方给予补偿和经济帮助。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自愿离婚,男方每月支付550元抚养费至小孩成年或独立生活,并对小峰已办理的人身保险合同续保;一次性给被告2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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