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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调查显示家庭形式已呈多元化,离婚率达40%
2010-10-0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移民中普遍流行的一种看法是,来到加拿大后,由于生活变得简单,婚姻也更加稳定。但是一项有关加拿大婚姻家庭的最新调查报告,否定了这一看法。2006年正式履行法律结婚手续的家庭约占加拿大总家庭48%。2006年全国的离婚率达到了40%。

  据加通社消息,加拿大的家庭模式已经发生变异,以致於变得现在没有一个最具代表性的加拿大家庭模式。同时,没有孩子的家庭数量已经超过有孩子家庭的数量,育有孩子的家庭在加拿大所有省区裡都属於少数家庭。

  凡尼尔家庭研究所(Vanier Institute of the Family)在4日公布的长达200页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指出,单亲家庭、再婚家庭、同性配偶家庭、同居家庭等五花八门的家庭模式已经改变了加拿大传统的家庭架构。

  这份称为《家庭计数》(Families Count)的调查报告概括说,今日的家庭规模小於过去,如果成人要结婚的话,也会选择更晚的时候结婚。同居家庭已经很普遍,两人同居已经不再属於先前的试婚模式,而越来越成為替代传统家庭的另一模式。

  该调查报告採用了2006年人口普查数据。报告指出,正式履行法律手续结婚的加拿大人逐渐减少,2006年正式履行法律结婚手续的家庭约占加拿大总家庭48%。

  2006年近42%的15岁及以上加拿大人单身,这些单身人士中三分之一為离婚、分居及鰥寡的加拿大人。

  同居家庭属於增长最快的家庭模式,从1981年占家庭总数的5.6%增长至2006年的15.5%,养育有孩子的同居家庭在同一时间段內涨幅几乎与同居家庭涨幅持平。

  20年前,生活在传统家庭(已履行法律手续的婚姻)的15岁以下孩子占同一年龄段孩子的81%,到了2006年,这个比率下降至66%。

  加拿大同性配偶家庭在2001年至2006年之间增长了近三分之一,从3万4200对增长至4万5345对,涨幅比异性配偶家庭高五倍;2006年报告有16.5%或约7500对同性配偶正式办理了法律结婚手续。

  在法定结婚的人群中,婚姻的稳定性也比20年前有所下降,2006年全国的离婚率达到了40%。各省区:纽芬兰省的已婚者占人口比率54.3%,比例最大;魁北克省已婚成年人占人口比率最小,只有37.5%,而中部、西部的婚姻普遍比人口密集的安省、魁省要稳定。

  家庭模式的改变,也给儿童带来了很大影响。在20年前,81%的儿童(15岁以下)与正式结婚的父母同住。时至今日(2006年数字),这一比率已跌至66%的水平,其中18.6%的儿童只与1名家长同住。换句话说,有三分之一的儿童生活在非传统、或者破裂的家庭中。

  报告还发现,加拿大首次出现无子女的夫妇多过有子女夫妇的现象,而且全国各省、地区都有这个趋势。

  报告的负责人之一、Vanier Institute of the Family的行政主管洛克黑德(Clarence Lochhead)坦言,现在加拿大的家庭结构实在太不稳定。不过,婚姻仍然在组成家庭中占据着重要成分,多数年轻人依然向往结婚,就算人们离婚﹑分手,也会重觅伴侣。

  调查还总结出人们结婚的8大原因,包括感觉结婚象征着承诺﹑道德价值观﹑相信儿童应有已婚父母﹑结婚人之常情﹑财政更有保障﹑宗教信仰﹑家庭压力和朋友压力。配偶分手或离婚的5大原因则有:价值观和志趣不相投﹑肉体和精神虐待﹑烟酒问题﹑对配偶不忠﹑与职业有关的冲突。

  有评论指出,现在西方社会中主流的个人主义观点,是破坏传统家庭的主要因素。婚姻包含着责任、合作、妥协、忠诚、牺牲……这些不是自私的人能够完成的。

  不过也有人指出,所谓“家庭构成渐渐脱离了传统”并没有这么可怕。数据指出,同居结合是增长最迅速的类别,这种方式“更适合今天的社会”;而且也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不稳定,完全可以取代法定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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