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非婚生女 监狱讨要抚养费
2010-09-2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9月21日,一宗子女抚养纠纷案在三亚监狱里开庭审理。服刑囚犯李成刚被女友李娟状告,索取非婚生女儿的抚养费,庭审中,李成刚泪流满面地表示,希望女友重觅幸福。澄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3年10月,李娟与李成刚经他人介绍认识,一个多月后,两人按当地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后,便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4月4日,他们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女儿彤彤。但是双方至今未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李娟说,同居生活一年后,她便发现李成刚有吸毒史,且同居后还继续吸毒。李娟多次要求他戒毒,李成刚也答应戒毒好好过日子,但毒魔却始终没有戒除。
2009年6月29日,李成刚因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李成刚入狱后,李娟独自带着孩子,四处打工维持生活。李娟认为,彤彤一直是由她抚养,作为孩子的父亲,李成刚从未关心和照顾过孩子的生活。
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她打起了官司,并要求判令孩子由其负责扶养,而李成刚则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庭审中,李成刚提及自己的女儿时,情绪十分激动,泪流满面,表示由于自己吸毒,对不起她们母女,也希望李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李成刚说,虽然自己现在在监狱服刑,没有生活来源,无法抚养小孩,但小孩可以由其家人抚养。如果孩子由李娟负责抚养,其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
查明案情后,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和辩法析理下,李娟同意放弃要求李成刚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李成刚也同意孩子由李娟负责扶养,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