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问:我爸立遗嘱由我继承20万元遗产,未提及我丈夫,这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阚宁律师解答:该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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