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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嫌妻子不做家事诉请离婚遭法官驳回
2010-08-2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家务事到底谁该做?彰化县一名男子嫌弃妻子懒散不做家事,告上法院要求离婚,不过法官审理后发现,男子嘴巴“劝导”妻子要爱干净,但是几乎没有动手帮忙,法官最后判处男子诉离的理由不充足,予以驳回。

  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表示,这名诉请离婚的男子认为妻子懒散不做家事,多次劝导,妻子依然故我,家中堆满垃圾,同时对小孩的课业不关心,种种歧见使他与妻子无法共同生活。

  遭控懒散的妻子喊冤表示,自己白天上班,回到家已经傍晚六、七点,还要煮饭洗衣做家事,每天忙得不可开交,而先生却只会嘴上嫌弃家里脏乱,却不愿意出手帮忙,甚至还在一旁冷嘲热讽,有时还半夜叫她起床做家事,更曾被迫向职场请假回来整理家务,实在让人受不了。

  这名妻子进一步表示,如果真的被判离婚,她一定会争取孩子的监护权,因为先生只顾孩子的功课,却不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根本不是称职的先生和父亲。

  法官认为,男子“动口不动手”,无视于现代家庭应该夫妻分担家务的现况,一昧指责妻子,诉请离婚的理由不充足,因此驳回男子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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