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我与妻子育有一个1岁多的孩子,现在夫妻感情已破裂,并负债务16万元。 我该如何办理离婚? 东元所杨景林律师:你可与妻子就女儿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并前往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如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对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适用有利于子女成长教育的原则判决,哺乳期归女方抚养。 双方均无法定的过错行为,离婚前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并平均分配,共同债务亦共同承担。如一方有法定过错行为则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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