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7旬大爷两上法庭要和5旬大妈离婚
2010-05-31作者:未知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4年前,7旬南京市民陈大爷娶了小自己20岁的谭大妈。老人说,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做好事”,帮助女方将户口迁入南京。4年后,陈大爷向白下区法院递交离婚诉状,他坦言已没有与谭大妈共同生活的愿望。对此,法庭上,谭大妈给予了强烈反驳。

  7旬老汉:结婚是为“做好事”

  南京市民陈大爷年逾7旬,谭大妈比他小了整整20岁,户籍原在外地。两人均系再婚。陈大爷说,他与谭大妈是通过征婚渠道认识的,2006年登记结婚。“婚前,她(谭大妈)在体检中发现患有两种疾病,出于同情,并为了帮助她将户口迁入南京,我决定和她结婚”,在陈大爷看来,这一次结婚,自己完全是在“做好事”。

  陈大爷还说,婚前,谭大妈曾提出“无性婚姻”的要求,自己同意了,还曾郑重地告知谭大妈,无性婚姻可能难以巩固和持久,她应该有心理准备。一旦离婚,自己没有房子分给她。经相互沟通,这段黄昏恋终于修成正果,却极其低调:“我们结婚时,仅仅领了证,对外保密,没有举行任何仪式,也没有向任何亲友说明。”

  然而,通过婚后的共同生活,老人愈发认为,当初为“做好事”而结婚是个天大的错误。“婚后的无性婚姻,使婚姻缺乏感情基础,对双方都是一种亵渎和折磨”,陈大爷表示,自己已没有与谭大妈继续共同生活的意愿,所以继2008年首次起诉离婚后,他于近日再次递交诉状,希望法院成全他好聚好散的心愿。

  5旬大妈:荒唐!我们是有感情基础的

  对于陈大爷二度提起离婚诉讼,谭大妈感到十分茫然和不解:“我想说的第一点,他说跟我结婚是‘做好事’,这太荒唐了!”“我们都已经步入老年,都具有相当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相当成熟的生活经验,都是接受过教育、有一定文化的人!”

  据谭大妈说,她和陈大爷是2002年通过征婚相识,相处5个月后,彼此觉得比较融洽才共同生活。之后,又通过4年的相处,在彼此都有深刻了解的前提下,才于2006年结婚的,“可见,我们对待婚姻是非常理智和慎重的,更不存在为迁户口而结婚的问题!”

  谭大妈告诉法官,多年来,她和陈大爷相处和睦,夫妻感情根本没有破裂,她坚决不同意离婚。“尽管他(陈大爷)提出离婚,我还是会一如既往地照顾好他,对生活中细微的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加强和他的沟通”,伤心归伤心,临了,谭大妈表态道。

  法院认为,双方虽因征婚而相识,但经过较长时间的了解而结合,感情基础较为牢固,没有根本性矛盾,白下区法院于近日再度判决不准予两人离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