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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我们还得在一起
2010-05-29作者:未知来源:金羊网 -- 新快报

  中国人离婚率的上升用个不恰当的比喻,那也是竹子开花节节高了。2009年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的离婚率平均高达30%,排名第一位的是首都北京,离婚率39%;第二位是上海,离婚率38%;第三位是深圳,离婚率36.25%(这个数据只计算了深圳市户口的人群,而外来人口800多万人没被统计在内);广州名列第四,离婚率35%……

  如此高的离婚率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打破婚姻的生活方式,但是现实当中离了婚的男女之间那些曾因婚姻而铸就的各种千丝万缕的社会关系是不是也能随之烟消云散?表面上看,两个人离婚了,割舍了感情,分割了财产,貌似就可以一刀两断了。然而事实远无那么简单,记者在关注这个话题的时候发现,很多夫妻婚是离了,但是相互之间曾经交叉的各种关系仍然交织在一起,有难言的生活现实,又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而无法彻底分离。

  1 为房子,且同居

  不知不觉中,在我们身边陆续出现了这样一种“离婚不离家”的生活方式,善于用新名词诠释社会现象的人们给了他们这样一个称呼:“蜗婚族”。在一般人看来,既然双方选择了离婚,顺理成章就应该分开,倘若都离了婚了还住在一起,肯定是脑子有问题。

  但是,社会现实当前,脑子有没有问题往往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实际问题。房价的飙升让离婚后的男女变得十分无奈,他们想再购置另一套房居住往往成了泡影;面对子女或家中的长辈难以启齿告知他们离婚的事实,担心子女的教育问题;经济能力的捉襟见肘,让离婚后各自的生活成本剧增,这一切都成了离婚男女“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还残存在彼此间的些微情愫以及多年的共同生活培养出来的习惯一时间难以改变;婚姻生活带来的社会关系千丝万缕割裂不清……凡此种种,都成为了“离婚不离家”的“蜗婚族”的存在基础。

  在记者的采访当中,因为住房原因而导致的“离婚不离家”最为常见。采访中有这样一个案例,今年38岁的刘先生,两年前太太跟他离婚,但是夫妻双方至今仍然住在一起。不是他们想要住在一块,而是他们在没离婚的时候属于刘太的那套房一直出租给别人住,而且签的是长期租约,在办完离婚手续之后,发现那长期租约一时没有办法中止,因为牵扯到违约赔款等诸多问题,于是刘先生便也同意前刘太暂时还住在他们以前的房子里。

  另外一种情况是属于离婚时候财产分割的,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离婚时一人一半。貌似挺合理的,可是现实中这一半的房子要怎么切给对方呢?记者采访中的另外一个案例就属于这种情况,这是H女士(出于个人隐私的考虑,其本人不愿意公开相关的姓名信息)与丈夫的纠葛,他们没离婚之前有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离婚手续办下来之后双方仍然要住在这套两房一厅里,人居一室,客厅也分成了一人一半,但是仍然不时有问题产生,可没办法彻底解决。像刘先生那样的,多少还有个时间限制,等到房租期满,前刘太有个去处,貌似这问题也就不成问题了,但像H女士这样的,还真不知道问题应该如何办。

  H女士与丈夫的这场离婚官司打的时间可是真长,接近十年的时间,就为了离这个婚。主要的原因是H女士不堪家庭暴力,在女儿4岁的时候就提出了离婚,丈夫不肯,因为他自身条件不好,不论是长相还是能力抑或是责任心,他都不能称为一个“男人”。人不可貌相,长相咱先不论,但是这么多年来H女士说他从来没有一份稳定的正当职业,心气又特别高,老想自己做生意赚钱,又没那个本事,无数次投资,无数次失败,一失败就怨天尤人,不想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总怪时机不恰当。家庭的生活开销基本上一直是H女士在负担,即便是这样,他也觉得理所应当,毫无自己应该负责的态度和想法。当年H女士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只有18岁,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年少无知,以为这是自己的依靠”。婚后H女士发现丈夫不光有上述问题,还存在着家庭暴力,一言不合就武力相向,对H女士经常打骂,甚至有一次在冬天的夜晚将只穿着单薄睡衣的H女士拖到院子里打。那次是真把H女士打急了,以往她为了女儿也就忍耐了,然而那次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挣脱开来奔进厨房拿了把菜刀就要砍死这个男人,吓得她老公一晚上没敢回来。此后H女士便提出了离婚,丈夫不同意,她便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么一折腾便是七八年的时间,一审、二审再到终审判决,H女士自己都说没想到离个婚这么难。女儿都已经上中学了,开始住校,平时也就是周末回来两天,女儿知道爸妈离婚了,她也知道爸爸打妈妈,总是站在妈妈这边。

  可是法院判了离婚之后,她发现他们还是要住在一起,因为法律上这房子丈夫也拥有一半的产权。但是如何分割却成了大问题。倘若从丈夫手中买断,第一按照房产的市场价格H女士拿不出这么一笔钱;第二即便她能拿得出来钱,前夫也没办法用这笔钱去买另外一套房子住。你想他老人家连个正经工作还没有呢,哪还有钱买房?于是已经离婚的他们在现实面前只能选择继续住在一起,过着似家非家的同居生活。别扭吗?那也没辙。H女士说有几次前夫喝多了,还硬要挤到她的房间里来,真是让她烦闷不堪。

  2 为儿女,瞒离婚

  在记者的采访中,另有一些案例是夫妻双方离了婚,小本本都换了,但是双方的家人亲戚朋友谁都不知道他们之间的这场变故。

  家住深圳的吴先生夫妇就是这种状况,他们的女儿六岁了,正准备上小学,他们夫妻俩在2009年七八月份的时候离了婚,但是到目前为止,除了几位他们关系非常要好的朋友和老同学之外,家里人都不知道他们已经离婚了。

  离婚后他们仍然住在以前的房子里,表面上还是一家人,法律上却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问到为什么离婚了却不公开,吴先生表示这也是他妻子的意见,他们两人是好聚好散,觉得在一起没有感情了,但是也不想反目成仇,就选择了和平分手。在以往的婚姻生活中,他们给人的印象也算是模范夫妻,还真没什么迹象表明像他们这样的两口子也会分手。当然这也是外人看外表,吴先生说他也尊重前妻的想法,加上他们都觉得孩子还太小,大人的事情很多还不能理解,掰开了揉碎了跟她讲也讲不清楚,不如先瞒一段时间,等孩子大一些了再告诉她真相。

  吴先生和前妻是大学同学,他们在一起也有十几年了,婚后的生活渐渐没了感觉,连“左手摸右手”都有点谈不上。双方都比较忠实于自己的感情生活,他们之间也没有“第三者”的介入,只是双方都觉得感情不在了,勉强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就离了。

  但是像他们这样私下里的离婚,在周围相关的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跟没离婚貌似也没啥太大区别。吴先生就很犹豫地告诉记者,他的几位知道他们离婚的关系非常要好的老同学就经常开他的玩笑,说他俩这种情况,迟早复婚。虽说是离婚了换了个小本本,但你们每天还在同一个屋檐下,加上又没什么人知道,即便你们哪天复婚了,别人也同样不知道,还以为你们压根就没离过婚一直过得挺好的呢。吴先生说他也不是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只是暂时只能先这么着,为了孩子着想,还是先顺其自然的好。

  也许很多人通过小说和电视剧已经了解过了《马文的战争》,这样的一部小说讲述的就是一个典型的都市“蜗婚族”的故事。其实对于“蜗婚族”来说,归根到底不外乎这么几个理由“离婚不离家”,房子、孩子、票子、面子,婚姻生活从来都是个社会问题,而不是男女两个人合伙过日子那么简单。

  3 对亲人,难交待

  前文所提及的那位刘先生,说起他们为什么离婚,刘先生显然觉得自己有些惭愧。他和太太是大学同学,两人的感情一直都还算稳固,直到三年前刘先生的弟弟想要投资做生意,找刘先生借钱。当时刘先生没多想,只觉得自己的弟弟要投资,他这个当哥哥的得帮忙。只是刘先生这个“没多想”,实在是“没多想”坏了。坏就坏在第一他把他们夫妻双方的存款拿出来给了弟弟,而事先没有跟太太商量,他当时只是一厢情愿地想着弟弟做生意赚了钱还了就行了。后来发现这点钱还不够,仍然有个缺口,于是他又通过高利贷借了一笔钱给了弟弟。当然,结果自然是没赚,而且这事被刘太知道了,气得没话说,当即要跟他离婚。

  她跟刘先生吵:“这么大的事情你之前都不跟我商量?你要帮你弟没问题,你也得量力而行呀,你怎么就知道做生意一定是稳赚不赔?把自己的钱搁进去不说,还借高利贷,你把我当什么了?我还是不是你老婆?”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给拆了。

  可是一方面因为房子的问题,离婚后他们俩还是要暂时住在一起,加上刘先生也觉得自己那时候的做法显得有些冒失,也不好意思跟亲人朋友说他们离婚了,一旦说起来,人家势必要问为什么离婚。他觉得离婚的理由他实在有点难以启齿,所以他也不愿意告诉别人他们离婚了,加上他们现在也还像以前那样保持着共同生活的一种状态,他也就更不想主动对外宣布他们的事情。他们没有小孩,不存在为了孩子隐瞒离婚的说法,但是从脸面上,刘先生觉得第一过不了自己这一关,第二刘太对他充满了怨怼,因为到现在为止他那高利贷还没还清哪,他们之间的复合估计可能性也不大,只是情势没逼到那个份儿上,所以刘先生也就得过且过了。

  特别是在以往的婚姻生活当中,他们两人对双方的父母还都挺孝敬,关系也很融洽,相互之间相处得也挺好。刘先生表示双方的父母年纪都大了,不能接受刘先生夫妇三十七八岁了还闹离婚,这要是把离婚的原因一坦白了,事情恐怕更加难以控制,少不了哭天抹泪地闹上一阵,但是事情已经做了,现在只能硬着头皮往下扛,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所以双方的父母,他们也没有告知说彼此已经分开,法律上已经不是一家人了。

  只是问到这样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是什么感觉的时候,刘先生也很茫然。他是不想离婚的,可是没有办法,势必将离,不得不离。刘先生心存愧疚,这也是他提议刘太继续住在原来的家里的原因,不管怎样还能节省一些生活成本,他相信刘太对他还是有感情的,只是他借贷这事做得实在是有点欠缺考虑。其实刘先生的内心是很纠结的,这在记者的采访中可以感觉得出来。可是“女人心,海底针”,何况是俩人共同的存款被丈夫擅自借了出去,更离谱的是还借了高利贷,利滚利不晓得猴年马月才能还清,这在女方看来这事显然是对她严重不尊重,于是乎“伤人心易补心难”,指望她回头估计是没戏了,将就一起住着也不过是权宜之计,虽然这权宜之计已经权宜了两年,在她的房客租约期满之前可能还要一直权宜下去,但是刘先生知道,她是不会回头的了。

  4 有困难,找前夫

  在记者的采访中,有一种状态是离婚了还住一起还像一家人一样过着,然后男女某一方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很依赖对方。

  之所以起个小标题叫做“有困难,找前夫”,那可真是胡女士的真实写照。胡女士今年35岁,离婚三年,但是因为经济的原因,离婚后她与前夫仍然同居一个屋檐下。

  说到他们的离婚,她现在想起来觉得主要是因为自己太多疑。结婚前她和先生的感情一直很好,婚后的生活也算幸福。后来做外贸生意的先生因为工作繁忙、经常出差,难免冷落了她,夫妻生活也缺少激情,她便渐渐心生疑窦,觉得老公一定是有了外遇。加上老公有个关系很好的女同事,胡女士说曾经试过老公出差回来买了两只一模一样的手袋,一只给她,一只就送给他那位女同事。

  生活中缺乏激情,她便开始转而向网络寻找刺激,于是,她开始了一场网恋。再于是,她与老公提出了离婚。老公没说啥,孩子、房子都归她,只是老公暂时也没有找到住处,大家便还是像以往一样住一个房子,只是,相互之间形同陌路。

  然则事情远没有那么单纯,她网恋的那位对象也是有妻室的人,在网上聊得热火朝天,现实中人家未必是真心待你。胡女士当时可没想到这点,她离婚后便催促对方也麻利离婚,他们好在一起。没想到那位“人”在现实中是个“妻管严”,男子汉大豆腐敢做不敢当,甚至还跟自己老婆老实交代了这段网络情缘的来龙去脉。

  这下可算是捅了马蜂窝了,网恋对象的老婆“人肉搜索”到了胡女士的工作单位,三天两头地到单位堵人,堵到了就当街开骂,骂胡女士不要脸,抢她老公云云,有一次还差点跳过来打人。

  胡女士好歹也算是个文明人,哪里见识过这等泼妇?情急之下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先向前夫求助,前夫二话没说从自己的单位赶来助阵,把那位泼妇赶走。

  接下来这种事情又上演了好几次,每次胡女士都出于本能一般打电话给前夫,每次前夫都颇为义不容辞一般地赶过来救火,有一次还跟网恋对象打了起来,就在他们家楼下,还是孩子告诉胡女士的,说爸爸在楼下跟人打架。胡女士奔下去的时候,网恋对象已经被打跑了,前夫鼻子流着血,嘴里还在吼着:“再缠着她小心老子打断你的腿!”

  胡女士告诉记者,当时自己看到这种情形,心里的滋味那就别提了,真是比打翻了五味瓶还五味瓶。她后来尝试跟前夫提过复婚,却没想到被前夫一口拒绝。他对她说:“我帮你是因为不想孩子遭罪,我想你平平安安,别老招事。”

  他们现在还在一起住着,彼此之间的关系很难用词语形容得确切,胡女士说:“也许,他是在等孩子长大,或者是等有条件了就离开这里,我也不知道。”

  5 被背叛,被蜗婚

  如果说胡女士的“蜗婚”生活属于纠结的,那么现在要讲述的这一种就有点阴暗了。离婚了还住在一起,还像一家人一样过,突然间某一天发现对方早在外边有了新的家、新的老婆,甚至孩子都生了。

  记者在采访中,这位张女士的经历可谓是个案中的极端案例。当初她和老公离婚,是因为发现老公在外边有了女人。离婚后,老公仍然住在家里,并且一直住了六年。这等于说,他们这种非婚同居的生活也整整进行了六年,因为他们离婚的时候,张女士的前夫做着小生意,他们的那套房子是两个人一起贷款买的,银行的钱还没还清,前夫也没别的地方可以住,于是就一直这么住着了。

  最要命的是,他们结婚那么多年张女士都没怀孕,却在离婚的当天下午,在老公强行的所谓“告别仪式”中意外怀孕,并且还把孩子生了下来。张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孩子都快上小学了,我都没想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连环套一般的错误,张女士当时竟然没有丝毫醒悟,在孩子日渐长大的过程中,她甚至还萌生过与前夫复婚的念头。

  当然,此后他们之间再没有过性关系,仅仅是同居一室的一男一女,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前夫曾经跟她说:“你就把我当成你屋里的一条狗。”这条“狗”其实自从离婚之日起,就当他们之前共同生活的空间是一个“狗窝”,他在外边另有自己的天地,只是张女士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他炫耀一般地将自己的女人和近一岁的儿子带回“狗窝”转了一圈,张女士这才如醍醐灌顶,原来自己与这个男人离婚后“同居”的六年时光,仅仅是提供了一间免费的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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