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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妻流产案”夫妻被判离婚
2009-12-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殴妻流产案”有了新进展:昨日,樊城区人民法院将离婚判决书送达“殴妻流产案”夫妻双方家人手中。法院除判决刘某和徐女士离婚外,还判决刘某支付徐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今年9月6日,妻子徐女士被丈夫刘某殴打流产后,徐女士将丈夫刘某告上法庭。徐女士称,刘某及其家人对其使用家庭暴力及虐待行为,给其身体及精神造成极大伤害,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5万元。

  丈夫刘某则称,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

  今年10月22日,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2008年,徐女士与刘某经人介绍相识,今年3月举行结婚仪式,今年5月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认识时间较短,婚前缺少了解,婚后性格差异较大,因家庭经济负担和生活琐事经济发生纠纷。特别是2009年9月6日,刘某对徐女士大打出手,造成徐女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怀孕26周的胎儿死亡,被住院剖宫取出。

  法院认为,双方常发生纠纷,且刘某使用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双方感情已破裂。

  法院于11月23日判决徐女士与刘某离婚。刘某因使用家庭暴力对徐女士身体和精神造成极大伤害,还需向徐女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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