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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亡妻子诉离婚 法官调解终和好
2009-12-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共同生活期间,儿子意外死亡,妻子起诉要求离婚。12月5日,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夫妻二人重归于好,相互搀扶、共同面对未来的生活。
    原告张娟(化名)与被告杨军(化名)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较好,婚生子杨卫(化名)已成年。2009年5月,杨卫外出打工期间遭遇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独子的离去,使夫妻二人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夫妻之间矛盾增多,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吵闹。张娟因孩子伤亡精神受到较大剌激,对家庭生活丧失了信心,遂提起离婚诉讼

    鉴于以上案情,办案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着重做好调解环节的工作,先后多次与原、被告进行交谈,劝导他们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迎接生活的挑战,并尝试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对方的感受,还邀请村组干部、街坊四邻参与到调解环节之中。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方努力,原、被告认识到了各自的不足之处,表示要以乐观的态度来面对生活,相互之间要多一份关爱、少一份抱怨。

    办案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结合案件的特点,努力做好调解工作,使双方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这起因中年丧子引发的离婚案件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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