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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诉讼离婚必须亲自到庭
2009-09-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家住太平桥小区的李女士和张先生长期感情不和。李女士决定诉讼离婚,但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身份,便委托一名律师代理诉讼。李女士想问:自己还必须亲自去开庭吗?

  司法解答

  丰台太平桥街道司法所杨宇浩: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诉讼的,本人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因为离婚案件的核心问题是确认双方是否已具备解除婚姻的条件,因此当事人都必须出庭,以便法院正确判断,也便于法院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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