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记在孩子名下离婚时不得分割
2009-08-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市民朱先生:3年前,我在襄城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儿子名下。儿子当时只有10岁。今年我与妻子闹离婚,不知离婚后,该房产能否分割?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局窗口抵押部朱丹:该房产由于登记在朱先生儿子名下,不能作为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取得儿子抚养权的夫妻一方,作为监护人的身份,享有该房产的居住权和管理权,但不得擅自处置。 (冉小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