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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一月后老婆要离婚 男方称被骗财女方称是教训
2009-07-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农村,一些青年为早日成家,往往经人介绍后不久便结婚。由于彼此不了解,闪婚往往引发婚后一系列问题。今年5月,相识仅两个月的一对宝鸡青年结婚。一个月后,新娘就起诉要求离婚。
  丈夫:要离婚先退彩礼

  “新婚之夜,她就拒绝过夫妻生活,之后还夜不归宿,结婚第4天就离家出走,连她家也不回,这哪是过日子的样子。”7月21日下午,在陈仓区李家堡村,33岁的小武(化名)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婚后的情况。

  “如果是过了一段时间,我们也有夫妻生活,然后她说是因为性格等原因过不到一起,要跟我分开,我还能理解,到那时就算是婚前的彩礼,买的东西,我也就不说啥了,但是我们结婚才一个月就要离,婚前又要这又要那,我只能说她就是想骗钱骗东西。”小武一边说,一边拿出购买的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衣物、化妆品等票据,还有婚前婚后各种花费的清单。小武表示,只要把这些东西都退给他,他可以和小雨(化名)离婚。

  “我会骗他的东西?你去看看,电视、冰箱、空调等结婚用的家电都是我家买的。”接到记者的电话,小雨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为我和他结婚,我家花了两万多元,再说婚前买点衣服化妆品,这都是基本的要求啊。”小雨说,一开始她不是很满意小武,但是自己已经27岁,年龄不小了,相处以后觉得小武为人还可以,就想着结婚后可以慢慢增进感情,但是登记时才知道小武以前结过一次婚,她觉得被骗了,于是拒绝登记,但小武及其家人三番五次来劝说,家里为她结婚,把嫁妆也置办齐了,于是怀着“凑合过”的心态,她和小武最终还是登记结婚了。

  小雨说,小武在结婚后和婚前判若两人,为了过不过夫妻生活的分歧,小武几次对她拳脚相向,“我是个女的,打不过只好跑,我天天想的都是怎么逃出那个家。”

  妻子:感情不好只能离婚

  在起诉离婚的诉状中,小雨称自己和小武认识时间短,相互了解不足,草率结婚,婚后感情不好只能离婚。面对采访,她也显得很矛盾,表示年龄大了就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不想让家里人操心,但事后发现,婚姻还是不能凑合过的。“这也是我的一个教训吧。”小雨告诉记者。

  然而,小武的母亲对所谓的闪婚却不以为然,她告诉记者:“城里娃咋谈的咱不清楚,咱农村都是媒人一介绍,谈上一阵就结了,我们这左邻右舍的,都是这样,人家都能过的好好的。”对于小武之前曾有过一次婚姻,小武和他家人认为,那次婚姻虽然领了证,但没办仪式,新娘没过门,后来双方协议离婚,对方把彩礼退了。在他们看来,就和没结一样。

  律师:应加强农村婚恋教育

  陕西润丰律师事务所的杨蓬伟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果办理结婚登记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可以依法请求对方返还彩礼,但是婚前其他财物,如一般的衣物、化妆品和廉价首饰等,属于赠予关系,一般不予返还。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房、车、电脑或其他贵重物品的赠予,如以恋爱结婚为目的,在恋爱或婚姻关系结束时,一方要求返还时应予以返还。

  杨律师说,他在代理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农村习俗对法律意识的抵触。要避免感情伤害和财物损失,他认为应该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有关部门也应该引导婚恋心理咨询等社会机构多到农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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