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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外恋她却告嫖娼 为日后取证离婚多分财产
2009-07-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家住本市的山东籍女子发现丈夫有外遇却以举报“卖淫嫖娼”行为报警,她究竟要干嘛?原来,精明的她打好了“算盘”,想以警方抓嫖的笔录作为日后离婚的证据。

  这对山东籍夫妇在天津已生活了三四年,30多岁的妇女最近发现丈夫经常发短信、打电话,她认定丈夫有外遇,闹着要离婚,可丈夫并不承认,反而嫌她疑神疑鬼。无奈之下,女子便开始暗地“侦查”。几天前,她发现丈夫带一名女青年回家,并反锁了房门,一怒之下报警称,有人在房间内从事卖淫嫖娼行为。

  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将“嫖客”等人带回派出所审理。民警审讯时发现,这并不是卖淫嫖娼案件,男女双方是地下情人。民警又对报警人展开调查,原来,女子报警是为了“制造舆论”,让邻居知道丈夫有“不轨行为”,同时借助警方办案,留下丈夫与情妇不正当关系的笔录,将来作为起诉证据,便可以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方面争得“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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