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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丈夫冷落妻欲离婚被驳
2009-07-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感情并未破裂 有和好的可能———

  本报讯 “他重男轻女,孩子出生后也不管不问。”在门头沟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案中,尽管妻子觉得离婚理由充分,但近日门头沟法院还是驳回了她的起诉。

  据原告张小姐说,她与王先生于2005年结婚,今年3月生有一子。婚后,由于丈夫工作变动,两人为生活琐事经常争吵。“他重男轻女,在我怀孕的时候找人算命说我怀的是女孩,要求我终止妊娠。”张小姐说,更让她受不了的是,在自己生下儿子以后,丈夫仍然不管不问,未对家庭承担其应尽的责任。

  张小姐认为,自己与王先生的夫妻感情已经名存实亡,因此她向门头沟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离婚。

  对于妻子的诉讼请求,王先生称,自己并没有算命要求妻子终止妊娠。两人只是在一些琐事上产生矛盾,进而发生口角。因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王先生不同意离婚,请求法院驳回张小姐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缔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审慎的态度对待婚姻,在共同生活中互敬互谅,携手相伴。

  此案中,原、被告之间因家庭琐事产生过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只要双方珍惜彼此间夫妻感情,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夫妻还有和好的可能,故驳回了张小姐的离婚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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