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婚路上 咬老婆鼻子获刑
2009-07-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夫妻因为琐事发生争执,丈夫咬伤妻子的鼻子。昨日下午,曲靖市沾益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肖章(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经法官调处,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由被告人肖章赔偿被害人李化(化名)经济损失18000元。
原住沾益县某山村的肖章,按农村习俗招亲成为邻乡李家的上门女婿。肖章与李化登记结婚后,夫妻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多次协商离婚未达成一致协议。今年2月的一天中午,双方一同前往乡司法所协商离婚事宜途中,再次发生争吵、撕扯,肖章将李化按倒后,强行咬掉李化的鼻尖及右鼻翼并咬伤面部,造成李化重伤、八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肖章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庭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