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婚姻新闻 > 正文
女婿嫌弃智障妻岳母做主诉离婚
2009-06-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本报永福讯 近日,家住永福县城的代某带着女儿来到永福县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向接待法官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其女儿与女婿离婚。

    原来代某的女儿是一个智障者,生活不能自理。1996年,永福县一男子莫某经人介绍,表示愿意娶代某女儿为妻,同年两人登记结婚。之后代某的女儿便随莫某在永福百寿镇的老家生活。由于女儿没有生活能力,长期需要人照顾,代某便每月支付200元的生活费给女儿,以减轻莫某的负担。1997年,夫妻俩生育了一个男孩,取名小友,一家三口日子过得还算安稳。但2008年5月,由于小友外出玩耍不慎落水身亡,莫某因此对代某女儿的态度骤变,认为她已经不能帮家里传宗接代,还需要别人照顾,是个负担,同月就将她送回了代某家,从此不闻不问。女婿的行为让代某很生气,她认为,女儿就算回到女婿家也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由于女儿不能表达意志,其作为法定代理人,诉之法院,请求判令自己的女儿与女婿离婚。

    接待法官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代某的女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代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发表意见,她坚决要求两人离婚,女婿莫某也表示愿意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便下达民事调解书,双方自愿离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