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次日捅死前妻 一男子被判死刑
2009-05-1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只因为不满妻子与其离婚,在离婚第二天额某某残忍地持刀将前妻杀害。5月5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下达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额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家属342074.66元。
据了解,额某某与妻子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额某某酗酒成性,回家后经常辱骂和殴打妻子,并导致其住院治疗。家人多次劝导无果,妻子也曾找到当地派出所和妇联寻求帮助,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妻子提出与额某某解除婚姻关系。2008年11月6日,额某某与妻子在当地法院的调解下协议离婚。次日上午,前妻在家人的陪同下回到家中,等待法院工作人员前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当前妻在厨房中收拾东西的时候,额某某趁人不备,残忍地用刀将前妻捅死。经现场的亲属和群众共同努力,才把额某某手中的刀夺下。
4月10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的父母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依法追究额某某的刑事责任,同时赔付人身损害赔偿金共计50万元。但是在庭审中,被害人的父母提出了自愿放弃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对额某某判处死刑。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额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并对其作出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