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要离婚疑是姨姐挑拨男子烧死侄儿被判死刑
2009-05-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秦静 通讯员 牟冉)妻子多次提出离婚,丈夫怀疑是岳父和姨姐挑拨所致,遂在岳父酒中投毒,又放火烧死了姨姐的儿子。近日,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陈原才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家属2.8万余元。4月30日,该判决生效。
38岁的被告人陈原才,是奉节县竹园镇人。1998年,陈原才与妻子王吉敏结婚生有一子,后因感情不和,二人经常扯皮。王吉敏多次提出离婚。陈原才则怀疑王吉敏在外面有了男人,并且是岳父和姨姐挑拨致他们夫妻失和。2007年5月3日中午,陈原才买来农药,偷偷放进岳父酒里,想毒死岳父未果。2008年7月17日凌晨2点,陈拿着汽油来到姨姐王吉梅家屋后,将汽油倒入两间屋内,用打火机点燃,当场将熟睡中的15岁侄儿烧死,睡另一屋的王吉梅夫妇则逃出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