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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偷卖房 赔了夫人又搭钱
2009-01-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晨报讯(田水 记者王丹) 在与妻子进行离婚诉讼期间,将夫妻共有的5套住房变卖转让了4套,贾先生本想“暗渡陈仓”,到头来却“赔了夫人又折兵”。

  尹女士和丈夫贾先生从去年6月开始在法院打官司闹离婚,一年多没出结果,今年9月份尹女士偶然发现,夫妻共有的5套房子只剩下一套了,贾先生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背着自己卖掉了4套房子。眼看房产快被转移一空,尹女士赶忙将剩下的一套房子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法院调查核实后,立即将剩下的一套住房查封。

  法院审理后认为,贾先生在诉讼中未经尹女士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予以转让,侵害了尹女士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共同财产尹女士应予以多分。法院一审判决:贾先生和尹女士离婚;贾先生在未经尹女士同意的情况下转卖的房屋按市场现价扣除尚欠贷款部分给予原告房屋折价款50万元,剩下的一套房屋归尹女士所有,该房贷款由尹女士偿还;夫妻共同存款中共计人民币12万元、1.96万美元归尹女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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