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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瘫痪丈夫要离婚 法官上门宣判驳回诉请
2008-11-1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丈夫遭遇车祸,治疗中又发生医疗事故,成了高位截瘫的重度残疾人,妻子迫于压力起诉离婚。昨天,金山区法院法官对瘫痪在床的被告上门进行宣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

    2000年,谢某与妻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不久,谢某骑摩托车时与一小货车相撞,身受重伤,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又发生医疗事故,致其脊椎神经受损。经鉴定,谢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截瘫伴大小便失禁,属一级伤残。谢某出院后,妻子和母亲共同照顾他,数年间从未间断。

    这几年里,谢某妻子不但要照顾自己父母,又要负责照顾丈夫和女儿,身心俱疲,于今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谢某坚决不同意。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尚可,并已生育子女。现被告生活不能自理。作为妻子更应在生活上精心照顾、扶助丈夫,在精神上抚慰对方。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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