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只用一天 真离婚闹了四年
为给腹中胎儿找个合法身份,何女士费尽心思,通过中介找到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匆匆登记结婚。两人约定:孩子生下来后办完户口就离婚。谁知四年过去了,不仅婚没离成,孩子的“爸爸”还提出要平分房产。近日,何女士将“丈夫”告上法院。
大龄产妇拒绝堕胎
2003年,38岁未婚的何女士意外怀孕了,孩子的父亲是有妇之夫。何女士曾想过堕胎,但大夫说她是大龄产妇,身体状况又不好,堕胎极可能导致终生不孕。“我不想破坏人家的家庭,但我实在想要这个孩子,自己抚养。”
但没有计生部门的准生证,医院就不能接生,没有出生证明,孩子就落不上户口,以后上学都成问题。想到这些,何女士决定冒险,给孩子争取一个合法身份。
见了一面登记结婚
何女士在劳动力市场找到31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姜某。“我连他什么工作都不知道,就见了一面,他同意跟我登记结婚,待我生下孩子再办离婚。前后不用一年时间,他就可以拿到三万元好处费。”何女士复印了对方的身份证、户口簿,三万元报酬当场点付,接着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取得结婚证。
2003年年底,何女士的孩子出生了。等孩子落下户口,何女士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便按约办理离婚手续。然而这时再拨打姜某的手机,对方已经停机。何女士起初并没在意,觉得姜某在青打工,也许没有活儿便回家了。2005年,何女士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市北法院按照姜某户口簿上的地址,向他远在黑龙江的老家发去传票。5个月后,何女士接到姜某的电话,称接到传票赶来,并已向法院表明态度,不同意离婚!
男方要分一半房产
何女士向法官说明,自己与姜某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从未在一起生活过,婚姻名存实亡。但姜某却有板有眼地描述说,他和何女士感情很好,只不过发生了一点摩擦,便被妻子赶回老家。何女士说姜某来青岛后向她提出要离婚就必须分割房产,包括住房公积金。另外,姜某还称要把他的户口迁进青岛落在何女士家。遭何女士拒绝后,姜某甚至向法院提出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界人士分析,从现有证据看,何女士是受害者,但不管当初出于什么目的结婚,都是被法律认可的,现在离婚如何分割财产,还得法院裁决。近日,市北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将予以关注。记者 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