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房产不惜与夫假离婚并与母亲反目
母女情本是骨肉相连,但女儿为了分得生母与继父房产,不惜与丈夫做戏离婚,并与父母打起房产官司。6月20日,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通过和解的方式成功执结该起复杂家庭的房产纠纷案,原告黄某重新回到生母王某与继父徐某家生活。
在黄某两岁时,其生父因病去世。后生母王某改嫁,并与继父徐某生育了同母异父的妹妹。起初因黄某的祖父母怕其受委屈,故将黄某留在身边看护。当王某挂念其时便常回来探望她。由于祖父母年事渐高,无力再照顾她的生活,黄某14岁那年被母亲王某接到新家生活。黄某在继父家生活的非常幸福,成年后虽经历了短暂的感情挫折,但在家人的关心和体贴下很快又找到了自己的归宿,顺利地成家、生儿育女。婚后因丈夫尹某家在县区,故黄某仍将自己及儿子的户口挂在了继父家。
1999年,继父徐某家翻建楼房,为增加建房面积,黄某及儿子的名字作为申建人口被列入建房报告中。2006年,在浙江打工的黄某夫妻回南通,因儿子在南通市区上学,黄某一家就又居住在继父家中生活。由于长时间没有在一起相处了,加之生活习惯的差异,相互之间难免为生活琐事常发生矛盾、吵闹。不久,同母异父的妹妹因招婿也生活在了一起。生性泼辣的黄某对母亲与继父在经济和生活上偏向妹妹产生了不满,便提出要分房产。继父徐某认为她在建房时没有实际贡献,故不同意分房,只是说待以后房屋拆迁时会考虑给她家一套房子。但黄某不甘,双方争执中黄某与丈夫尹某竟将生母与继父一同打伤。黄某的不理智行为让生母非常气愤并感到寒心,一怒之下将黄某家三口赶出了家门。
黄某夫妇决心不惜一切代价争到属于自已的那份财产。经“高人”指点,为了诉讼的需要黄某先与丈夫尹某在民政部门“技术性”地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黄某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将生母及继父告上法庭,要求对楼房进行析产分割并使用。鉴于黄某及儿子在楼房建造之初属于申建人口,故法院依法判决将继父家楼房底层东首两间房屋的使用权划归了黄某及其儿子。
面对生效的法律判决,王某和徐某虽予以了默认。执行过程中,黄某提出为方便生活,要求共用楼房内唯一的厨房和卫生间,生怕再出事端的王某与徐某立即予以了拒绝,同时要求黄女书面保证以后不再随意惹事生非、无理取闹,才能让她住进来,且其“前夫”尹某不得同住。
话不投机半句多,双方接触不到十分钟时间,相互间就开始互相谩骂、吵闹,甚至动手撕扯。为防事态扩大,法院立即派出法警强行制止了双方的过激行为,并对黄某予以训诫。
在训诫室,法官边向黄某宣传执行纪律边教育其做人的道理,推心置腹地对黄某进行引导和感化。谈话持续了1个多小时,情绪渐渐平静的黄某终于悔悟,当场向父母道歉,并写下书面保证,同时表示诉讼费和执行费均由其承担,希望父母能重新原谅、包容她。
面对割不断亲情,王某与徐某表示,只要黄某真心悔悟,大家今后还是一家人,等他们马上回去腾扫好房屋,下星期就可以让黄某搬回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