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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离婚 只想把财产分了
2007-05-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晨报讯(记者 陈卉)一对“80后”小夫妻闹别扭,虽不想离婚,但决定分了财产各过各的,为公平起见打算诉至法院。昨经咨询晨报律师团律师方得知:未离婚夫妇,法院不会受理财产分割。
   张辉(化名)和赵丽(化名)大学毕业后留在了武汉工作。2005年,他们经人介绍恋爱,感情发展很顺利,不久就拿了结婚证,搬进张辉已支付首付的按揭住房里。婚后,两人却常有小争吵,张辉认为,小家庭刚建立,“储蓄”是当务之急。赵丽却认为,“青春无价”,储蓄排在第二位。
   半年前,两人说好要订个“家庭计划”,打算要个宝宝,但赵丽还是经常突破丈夫规定的开支计划,使小张的储蓄无法完成。终于,小张要回了自己的工资卡,不许妻子染指。
   而赵丽却认为,既然你不信任我,那我们干脆分家过算了。两人暂时不打算离婚,只想把财产分了。共有储蓄1万多元,一人一半,其他的财产,他们打算递一张诉状到法院,请法官来裁定。
   为此,张辉找到了湖北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宁,请求代理这个案件。
   『律师说法』
   陈宁律师认为,《婚姻法》第17条、19条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认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财产关系,与两人的人身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因结婚而发生,因配偶死亡或离婚而终止。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归属,能否达成协议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领域,不是法院依职权调整的范畴。”
   因此,张辉和赵丽只要不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请法官来分割财产的,只能两人自己商量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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