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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为提前报警寻庇护
2007-03-0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1日下午5时,广西女子黄鹃来南昌办离婚手续,为免遭丈夫暴打,提前到派出所报警寻求庇护。

  “我就是被打怕了,不先报警,我不敢去见他们。”黄鹃说,15年前,她被老乡拐骗到南昌,与家住南昌市谢家村一名31岁的男子见了一次面后就被迫结婚,当时她才16岁。
 
    15年来,丈夫回家后经常打骂她。后来,拐骗她的老乡被抓,黄娟被警察带回老家广西,她决定离婚。去年9月,她来南昌办理手续离婚时,遭到丈夫和儿子的暴打,还被关押近一周,差点就回不了广西,所以她这次回昌才非常警惕。“我就想到派出所登记一下,万一有事警察能及时赶到。”黄鹃告诉民警。但这一要求遭到民警拒绝,南站派出所民警表示此事涉及到家庭暴力,警方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没法立案,不能立案就很难进行调查,最后民警将黄鹃送到南昌市妇联,希望通过职能部门的调解“和平”解决此事。2日上午,记者获悉,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黄鹃同丈夫达成协议,离婚事宜有望在一周内办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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