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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辈探望权 法律无保护
2006-09-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九龙坡区西郊支路10号方萌:孙女今年10岁了,以前一直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儿子去年离婚,孙女归他养,但今年他常出差,他的前妻起诉变更了监护关系。我们老两口只有一个独子,对孙女感情特别深。想问:婆婆爷爷对孙女有无探视权,法律有无保护?

  主持律师邓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未规定婆婆爷爷对孙女有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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