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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廊女老板同居遭儿子驱逐 父亲上法庭讨回尊严
2006-09-2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丧偶多年的秦师傅最近焕发了“第二春”,他与一名发廊女老板相识后同居。没料到,这一举动遭到儿子强烈反对,将他驱出家门。体弱多病的秦师傅遂状告其子,索讨住房及赡养费。昨日,一审法院判决他儿子小秦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房屋75%的所有权归秦师傅所有。

  秦师傅今年56岁。10年前,一场车祸夺走其妻生命。他独自一人将儿子小秦拉扯大,直到小秦成家。期间,他送过牛奶,踩过三轮车,当过搬运工。凄苦岁月中,他落下了风湿关节炎、胃病、肝炎等病。

  去年3月,秦师傅在邻居介绍下,认识了发廊老板罗某。30岁的罗某离婚后从宜昌来汉创业。两人感情发展迅速,很快同居。就在两人筹办婚事之际,却遭到儿子小秦阻挠,他认为罗某是开发廊的,多少有点“不干不净”。

  见秦师傅态度坚决,小秦索性将门锁更换,将两人赶出家门。8月3日,秦师傅将其子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秦师傅近年来由于身患多种疾病导致生活困难,小秦应当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法院同时对产权进行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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