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殴打前妻 43岁大学教师被拘留十五天
2006-09-1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43岁的大学教师王某不仅当着法官的面殴打前妻,还不服法官的教育并抢扯对他的处罚决定书。记者昨天了解到,鉴于王某的行为已严重妨害了诉讼活动,朝阳区法院依法对他予以司法拘留15天。
王某是北京某学院教师。2004年,他与前妻李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孩子由他抚养。同年10月,李某到前夫居住处探视孩子,双方发生冲突。王某被李某严重抓伤。今年8月,王某起诉到朝阳区法院,向李某索赔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8150元。
庭审过程中,王某与李某再次发生冲突并当庭殴打她。为维护法庭秩序,法院决定对王某予以罚款。但王某不仅拒绝签字,还抢扯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