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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婚姻档案遗失
2006-09-0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洛阳市伊川县一居民去县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时,却爆出该县大批婚姻档案遗失的消息。由此可能引发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困难,对重婚者监管乏力等一系列问题,法律人士称“相当麻烦”。而该县究竟有多少婚姻档案遗失,还是个待解之谜。目前,有关部门已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没想到伊川县民政局婚姻档案管理如此混乱,大批城关镇居民的婚姻档案遗失!”9月4日,洛阳市伊川县的李女士说,她的婚姻亮起红灯,准备和丈夫对簿公堂分割共同财产。当她到县民政局查询档案补证时却被告知,包括她在内的多个人的结婚档案都找不到了!结婚档案丢失,没有了原始的结婚凭证,普通的离婚案顿时复杂起来。

  李女士担心地说,律师告诉她,国家民政部在1994年2月1日出台的《婚姻管理条例》解释说明中提到,在这个日期前结婚的夫妻,即便没有办理结婚证或者结婚证丢失,都按事实婚姻来认定。在这个日期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或者结婚证丢失,则视为同居关系。“结婚这么多年了,到头来会不会成了‘同居关系’?对于我们的共同财产,法院该咋判决。”

  知情人透露,伊川县除1990年的婚姻档案外,其他年份的部分婚姻档案也不见了。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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