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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后不得重新分割财产
2006-09-0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新疆新闻在线网9月8日消息:136775880××的读者咨询:我与前妻1999年8月协议离婚后,在未办理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又同居至2002年4月。在同居期间,我享受单位调房福利。2002年4月,我与前妻对结婚前后的财产及住房分割签订了书面协议,房子归我。可现在前妻要求对这套房子重新分割。请问我前妻的要求合理吗?

    解答:你与你前妻当时签订的协议为你们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该协议有效。对有效的协议,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在没有证据证明你前妻是受你胁迫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你前妻要求与你分割已经由双方自行协议处分的房屋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以上咨询由新疆法制报记者顾问团律师、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律师田文刚解答,张卫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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