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多举措提高离婚案件调解率
2013-10-1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中新江苏网徐州10月14日电 (邵海林)今年来,丰县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过程中,不断完离婚案件调解机制,采取多项举措有效解决离婚纠纷,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诉讼中倡导调解理念。树立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的理念,把握好调解的时机,即使在确定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婚姻名存实亡的情况下,也积极通过释法明理找到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最佳结合点。
化解矛盾注重多措并举。将离婚纠纷纳入诉前调解范围,根据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进行归类,对各类情况总结不同的方式进行疏导,并有针对性的选择不同调解方式方法化解。
调解中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于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予以照顾,积极支持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体现人文关怀。
调解后注重履行工作。在调解中要求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按期履行,告知其到期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免部分当事人为实现尽快离婚的目的,随意承诺、拖延履行,以致申请执行,再次激化矛盾。同时尝试开展附条件调解,由当事人约定,不按期履行则增加给付金额,促使案件的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