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法官农家小院内调解离婚纠纷
2013-04-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晨刊讯被告人腿摔断了,为了不耽误原告人诉讼请求,泗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来到房前屋后,就地开庭,就近调解、就地结案。4月15日,该院法官带领书记员、人民陪审员一行5人带着案卷和法槌,来到距离县城10公里外的于圩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50多名当地群众闻讯前来参加旁听。
该案中原告李某某和被告陈某某系夫妻关系,婚后两人生育一儿一女,由于两人婚后常因琐事闹矛盾,2011年原告起诉被告要求离婚,因被告没有参加庭审,故没有判决两人离婚。判决后两人未能和好,原告于今年再次起诉,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在开庭前,被告因不小心腿被摔断了,为了不耽误原告人诉讼请求,法官在被告人家里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在该院法官耐心细致的说理和人民陪审员的积极协调下,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像这样的案件和开庭方式,今年以来泗县法院累计开庭12起,并且全部结案了事。开展巡回法庭是法院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在农村开庭审理案件,达到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的目的。这样既有利于在广大农村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又便于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为农村社会管理和谐稳定起到助推作用。(于坤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