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误入传销窝妻欲离婚未获准
2012-12-25作者:未知来源:生活晨报
晨报12月24日讯(特约记者 杜乃民)丈夫张某外出打工时误入歧途,加入了传销组织,妻子李某好言相劝反遭责骂,盛怒之下,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新绛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李某与丈夫张某婚后育有一女。2011年2月,李某同几个朋友相约到天津打工,张某不去,表示要自己找工作。后来张某去了长沙,加入了当地的一个传销组织。李某知道后急忙赶到长沙叫张某回家,谁知张某不仅不回家,还大吵大闹,没办法她只好把婆婆叫来,才把张某叫回家。
张某表示自己当初也是为了赚钱才外出打工,不曾想打工的行当竟然是传销组织,回来后也是自觉理亏,不愿见人,无所事事,这才整日酗酒,有时回来还发脾气,和妻子争吵。现在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恳请妻子原谅自己。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彼此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双方均应珍惜。虽然原、被告因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