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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引争端 法院调解得化解
2012-10-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人民网济宁10月16日电 看似普通的离婚案,如果处理不好有可能会引发大矛盾。邹城法院一直坚持依法调解的原则妥善处理这类案件,尽可能通过诉讼调解有效化解纠纷。近日,该院依法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最终案结事了。

  邹城市北宿镇的张某和妻子李某自2001年结婚后,因各种原因多次发生争吵、撕打,两家人积怨较深、矛盾尖锐。两人多次提出离婚,但在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12年2月,张某再次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在法院确定开庭的当天,双方均邀集三四十人陪同开庭,当事人情绪激动,扬言要让对方尝点苦头。主审法官敏锐地感觉到,如果不做好安抚工作,场面有可能会失控,引发群体事件甚至会转化为刑事案件。合议庭法官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让他们先平复心情,把精力放在解决问题上,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庭审结束后,为了减少双方冲突、彻底化解纠纷,合议庭决定对案件继续进行调解。首先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走访调查,经了解,张某系某工厂职工,经常加班、上夜班,李某系某医院护士,上班时间相对固定。当事人诉争的房屋,离被告工作单位较近,且离双方孩子所学习的小学较近。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主审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劝导张某放弃了之前主张的抚养孩子、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李某给付张某6万元的房屋分割款。

  在当事人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案件本已审理终结,但法官考虑到双方矛盾尖锐,调解协议的履行未必顺利。经过回访得知,双方果然在房屋问题上又发生了冲突。经主审法官多次协调,李某将房屋分割款交到了法庭,张某在领取了房屋分割款后自动搬离。自此,一件由离婚案件引起的争端也最终得到了化解。(李丹 孔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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