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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西关社会法庭成功调处一起争议较大的离婚纠纷
2012-08-08作者:未知来源:许昌网

  近日,魏都区西关社会法庭邀请区法院社会法庭指导员成功调解一起案情复杂、双方矛盾尖锐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申请人张永伟和被申请人张金玲系夫妻关系,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吵架生气。张永伟将张金玲诉至区法院,要求与张金玲离婚。区法院将该案件转交到魏都区西关社会法庭后,社会法庭的负责人郭栓禄通过初步接触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双方均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20余万元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却互不相让,争执不下,几经调处,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常规,对于双方当事人无法调解和好的案件应当转回法院进入诉讼程序。但该社会法庭的几位社会法官出于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一致认为社会法庭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打破常规,尽最大努力解决矛盾。他们与七里店法庭指导法官姚伟华取得联系,希望姚法官指导并参与该案的调解。姚伟华法官到社会法庭了解情况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并和社会法官共同给双方分析案情及利益关系,劝说他们把个人得失纳入婚姻家庭关系以及国法、伦理、人情的轨道考虑,如果继续执迷不悟、互相指责和仇视,酿成的苦果只能由自己承受,即使法院判决也不可能达到自己意愿等等。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及社会法官共同参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初步离婚协议:孩子随男方生活,女方分得13万余元的夫妻共有财产。第二天,张永伟和张金玲就依照达成的初步协议到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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