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过日子,别老闹离婚
2012-04-28作者:未知来源:中国离婚网
老黄把“粗暴”妻子告上法庭,专门拿出几张妻子撕碎的照片和毁坏的生活用品当证物,还找来老赵当证人。妻子小萍一肚子委屈:想当初,俺俩感情多好。
2011年3月,法庭上小萍说,为了爱情,他们逃出了过去的婚姻,重新组建了幸福的小家庭。她抛弃了一切,把婚前个人财产毫无保留地拿了出来,抵押外地房产,开了一家专卖店,夫妻二人一起打理,后来还开了分店。2010年10月,他们又把店开到了聊城,经过悉心经营,生意不错。为了能在聊城定居,小萍把外地的房产变卖,还了按揭贷款,就打算在聊城定居,能一辈子和老黄在一起。
“我与丈夫感情基础牢固,婚后生活和谐,共同生活的愿望强烈,丈夫的诉状中所述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故我宁死不愿离婚。”小萍说。
法院:二人是再婚,婚前感情基础较好,婚后双方共同经营,建立起了应有的夫妻感情。虽然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生过气、打过架,但还没到破裂的程度,不准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老黄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