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多年外出打工 留守妻子起诉离婚
2012-04-13作者:未知来源:华声在线常德分站
自女儿出生后,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丈夫谢某外出上海打工,留守在家的妻子忍受不了多年两地分居,争吵不断的感情已耗尽当年的感情。日前,津市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留守妻”的离婚案件。
李某与谢某于1999年自由恋爱,2002年12月在津市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03年9月生育一女取名谢晓棠。女儿出生后,三口之家的生活既美满幸福,也面临着巨大压力,小家庭的开支陡增。2004年正月里经朋友介绍,丈夫谢某便外出到上海打工挣钱。
随着两地分居,双方的夫妻感情交流与沟通减少,导致双方的夫妻感情日渐淡漠,互相猜忌,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和解,直至最后妻子李某发现丈夫谢某已很久未给付生活费,也未与家人联系时,大吵一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通过电话与远在上海的谢某取得了联系,谢某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后,书写一份答辩状称,若妻子执意离婚,强求亦无用,自己给过生活费。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同意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归妻子李某所有,婚生女谢晓棠归李某抚养的调解协议。